
江苏高院的历任院长有:茅仲华、沈涌、孙道林等。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江苏高院将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同时,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加强对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在审理程序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要简化繁琐的诉讼程序,推行庭前调解制度,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强司法公开和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了提高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优化审判团队配置,推行审判长负责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核等。同时,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民事和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江苏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为今后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具体要求。各级法院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