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工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两种不同的许可证,虽然它们都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的证件,但是它们的定义、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开工许可证是施工部门符合各类施工准则,允许开工的赞同文件,也是部门做工程的法律证明,还是房屋权属登记的重要证据,没有它就擅自的建造的建筑算违章建筑。
而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的,是允许工程开工的法律凭证。
一、开工许可证的法律意义
行政许可的法定凭证
开工许可证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实施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的法定凭证,具有法律效力。未取得开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开工许可证的发放,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有利于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开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依据,对于承包商而言,也是其参与工程建设的权利凭证。未取得开工许可证,可能导致承包商权益受损。
二、使用开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合法合规申领
建设单位在申领开工许可证时,应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建设单位在取得开工许可证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规模等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如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可能会导致违约责任。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与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加强沟通,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需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项目建设方案。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单位在开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