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月科是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兼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作为一位法律专家,刘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她指出,网络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著作权、侵害肖像权、侵犯名誉权等多种形式。针对这些侵权行为,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严格制裁。
刘月表示,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侵权行为的界定,二是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界定侵权行为方面,我国法律明确了网络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的过错、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侵权行为人的实际损失等。在规定法律责任方面,我国法律对网络侵权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然而,刘月同时指出,当前网络侵权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困境。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得侵权行为难以追查和取证。网络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较重,受害者往往难以承担。网络侵权行为的跨国性也给法律适用和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更好地保护网络用户合法权益,刘月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网络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建设:一是完善网络侵权行为的界定标准,使之更加符合网络环境的特点;二是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三是加强跨域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网络侵权行为;四是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公民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