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监探亲的条件包括:
- 有期徒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 宽管级处遇的;
- 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再危害社会的;
- 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省内的。
离监探亲的对象限于罪犯的配偶、子女、父母。
离监探亲是指服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离所居住的监狱或者劳改场所,到亲属家中团聚或者进行其他合法活动。本文将为您介绍离监探亲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离所居住的监狱或者劳改场所:(一)与近亲属团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监狱应当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允许其按照规定离所居住的监狱或者劳改场所与其近亲属团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看守所应当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其按照规定离所居住的看守所与其近亲属团聚。”
二、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离监探亲的时间通常在服刑期满前一个月内,具体时间由监狱或者劳改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申请条件:离监探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服刑人员已经执行完刑期的一半以上;(2)与近亲属关系密切,且有正当理由需要团聚;(3)在过去的一年内,未因违反规定被加刑或者减刑。
申请流程:服刑人员向所在监狱或者劳改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离所居住的地方前往亲属家中团聚。需要注意的是,离监探亲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返程安排:离监探亲结束后,服刑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所在监狱或者劳改场所继续执行刑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返程时间,需向所在监狱或者劳改场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