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固定是中国60年代初国家重要的农业政策之一。1962年,中国农村实行了“四固定”原则,这一政策是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牲畜、农具、劳动力进行统一调整和固定的重要农业政策 。
在法律实践中,四固定原则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四固定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请求权基础、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明确被告的法定义务和查明事实。这一原则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四固定原则要求确立请求权基础。在民事诉讼中,请求权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益的基础。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明确当事人的请求权基础,以便依法作出判决。例如,在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基础规定为“占有”,关于债权请求权的基础规定为“给付”,关于侵权责任请求权的基础规定为“损害”。
四固定原则要求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决定了其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明确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以便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规定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再次,四固定原则要求明确被告的法定义务。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法定义务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依据。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明确被告的法定义务,以便依法作出判决。例如,在我国《民法典》中,关于被告的法定义务规定包括履行合同、承担侵权责任等。
四固定原则要求查明事实。在民事诉讼中,查明事实是法院作出判决的基础。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全面查明事实,以便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例如,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查明事实的规定包括证据的收集、证人的作证、鉴定意见的出具等。
四固定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循四固定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