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4月3日0时至5日24时。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一、背景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之一,人们在这一天会祭祀先人、扫墓祭奠。为了方便群众参加祭祀活动,我国政府对清明节期间部分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政策。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两个方面对这一政策进行解读。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通行收费制度。机动车通行收费应当公开、公平、合理,不得超过实际成本。”这是关于道路通行收费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清明节扫墓祭祖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4号)明确指出:“为方便群众参加清明节扫墓祭祖活动,决定自2018年起,将清明节前一天(X月X日)至当天在全国范围内对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面包车、轿车等)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三、实施细则
免费通行时间:清明节前一天(X月X日)至当天,每天0时至24时。
免费通行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面包车、轿车等)。
免费通行区域:本次免费通行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收费公路。
免费通行条件:车辆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急车道、公交车道等非正常行驶道路。
免费通行方式:车辆通过收费站时,无需缴纳通行费,但需出示有效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工作人员核验后即可放行。
四、注意事项
免费通行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违反交通法规导致发生事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加强巡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如发现故意逃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请广大司机朋友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顺利通过收费站。同时,尽量避免在高峰时段出行,以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