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概念。具体劳动是指生产不同使用价值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劳动,由生产的目的、操作方式、劳动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抽象劳动是指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没有质的差别,只有量的差别 。简单来说,具体劳动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操作,而抽象劳动则是指人类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价值。
在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非全日制用工在各行各业中越来越普遍。这种工作模式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为用人单位节省了成本。然而,这种灵活的工作方式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中国《劳动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劳动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应当同全日制用工一样,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约定,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劳动法》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法》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为他们在遇到困难时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然而,尽管《劳动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常常忽视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权益保护,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因此,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劳动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用工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特别是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