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这个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工程监理费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建设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所收取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要点。本文将对工程监理费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进行解析。
一、工程监理费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并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同时,第三十三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监理单位的选任原则和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当明确监理范围、监理期限、监理报酬等内容。”
二、工程监理费的实际操作要点
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法:通常按照建筑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一般而言,工程监理费占建筑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为1%至3%。
工程监理费的支付方式:工程监理费可以按照阶段性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阶段性支付通常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一次性支付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或者工程周期较短的项目。
工程监理费的支付时间:工程监理费的支付时间应遵循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工程监理费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部分地区还规定,工程监理费可以与建设工程保修金相互抵扣。
工程监理费的减免条件:在特定情况下,如建设单位自愿选择不聘请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监理职责的,可以依法减免或者免除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收取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操作要点。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充分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