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都属于保证的具体形态,两者具有诸多共同之处,如都适用从属性规则等。但是,二者之间存在如下本质区别:第一,有无先诉抗辩权不同;第二,设立方式不同。
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担保方式,它是指当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担保人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债务,还要承担债务人的债务。这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连带责任保证的适用范围:连带责任保证适用于债务合同纠纷中,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担保方式主要用于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主体: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债务,以弥补债务人的不足。同时,担保人也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连带责任保证的免责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时,可以依法享有一定程度的免责权。例如,当债务人已经尽到基本义务,或者担保人在担保过程中存在过错等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依法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实现方式: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的债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例如,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法律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在实际操作中,担保人和债务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还需要明确约定担保范围、责任划分等内容,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