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如下:物业维修基金作为维修共同使用设施的专项资金,只能在物业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进行维修、更新时使用。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物业维修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业主共有部分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由业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交存的资金。本文将对物业维修基金的法律规定、业主权益、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使用范围进行解读和分析。
一、物业维修基金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有权对共有部分和公共设施进行管理、使用和收益。同时,该法还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物业维修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建筑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物业维修基金可以作为固定资产计入企业资产负债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业主权益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合理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确保共有部分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物业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
业主在解除租赁关系或者出售房屋时,有权要求退还未使用的物业维修基金。
三、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使用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物业维修基金,并定期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使用物业维修基金进行共有部分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设施、绿化带、道路等。
物业管理公司在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维修基金是保障业主权益的重要手段,各方应共同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物业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