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西安市住房限售区域未作调整,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西安作为西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房价上涨和住房供需矛盾问题。为了调控市场,西安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购房政策,包括限购、限售、税收优惠等措施。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西安市的购房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些政策。
一、限购政策
限购对象: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集体户口)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区域:西安市主城区(未央区、新市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
限购数量: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每户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后方可购买第1套住房,且限购1套住房。
限购时间:自XXXX年起实施,有效期至另行通知。
二、限售政策
限售对象: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房。
限售年限:商品住房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手住房满6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限售方式:限制住房产权人转让住房,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住房登记信息和抵押权登记信息。
限售时间:自XXXX年起实施,有效期至另行通知。
三、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出售自有住房的,免征增值税。
对个人购买住房的,按契税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贴;对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的,按契税计税价格的3%给予补贴。
对个人首次购买不超过9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享受契税税率1%优惠;对个人首次购买超过9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享受契税税率5%优惠。
对个人或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个人或家庭购买第三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对个人或家庭购买高层次人才公寓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10%的优惠政策。
对企事业单位购买职工宿舍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30%的优惠政策。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标准的新建住宅实行奖励政策,具体办法由市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并公布。
对在西安市区范围内销售的新开发商品住宅项目,实行成品房销售许可证制度。未经取得成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