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呈堂证供”是指作为法庭上的证词,其中“呈”指呈上,“堂”指地点堂上,“证”指证据,“供”指供词。
在法律程序中,所有涉及案件的事实和结果都是通过呈堂证供来确定的。呈堂证供是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从证人那里获取的第一手或者直接证据,这些证据对于裁决案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呈堂证供的来源主要有三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以及有证据力的书证、物证和其他视听资料等。其中,证人证言是最常见也最重要的一种呈堂证供。它是指证人在法庭上对其所知道的事实作出的口头陈述。
然而,呈堂证供并非随意提供,而是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约束。证人必须具备作证能力,不能因精神疾病或年老体弱等原因而无法正确表达其意思;证人的证言必须基于真实事实,不能捏造、歪曲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法院需要对证人的证言进行审查和质证,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信度。
总的来说,呈堂证供在刑事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直接揭示案件的真相,为法官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保障呈堂证供的质量和公正性,对于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