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并有义务相互扶助,共同经营家务,共同照顾子女。 ”其中,“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就包括了夫妻之间的性义务。 性义务的内容包括:一是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性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二是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性取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改变性取向;三是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性健康,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放弃性健康保护措施;四是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性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放弃性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并有义务相互扶助,共同经营家务,共同照顾子女。 ”其中,“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就包括了夫妻之间的性义务。 性义务的内容包括:一是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性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二是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性取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改变性取向;三是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性健康,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放弃性健康保护措施;四是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性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放弃性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