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该文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
2018年以来,中国政府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新的监管规定,这些新规一起构成了被广泛称为“资管新规”的政策体系。这些规定对中国的法律框架产生了深远影响。
资管新规强化了对金融机构投资行为的监管。在新规中,对于诸如产品类型、投资期限、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更加严格,以确保金融机构在进行资产管理时能够充分考虑风险并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这也意味着,未来金融机构的投资决策将受到更严格的法律监督和约束。
资管新规对金融市场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限制非标资产的投资,防止过度杠杆化,以及规范资金池等行为,新规有助于降低金融市场的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新规也鼓励金融机构更多地投资于低风险、高回报的资产,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资管新规对中国的金融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配合新的监管规定,中国需要更新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法、公司法、银行法等。同时,也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所有的金融机构都能够遵守新的监管规定。
总的来说,资管新规对中国的法律框架产生了深返的影响。这些影响不仅体现在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上,也反映在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中国金融法制建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