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线下提取办理流程如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 经办机构 (银行网点、服务大厅、省政务服务大厅)审核材料 → 电子扫描 → 在线审批 →提取金额存入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账户。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3到5个工作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线上提取办理流程有两种。第一种是在手机里面安装江苏政务服务官方APP,进入“公积金”-“个人业务”-“个人提取”-“网上提取”进行办理。第二种是在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进行办理。
一、江苏省公积金制度的历史沿革
江苏省公积金制度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革,逐步完善为了一个覆盖全省范围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了规范和保障公积金制度的运行,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办法》等。
二、江苏省公积金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受到宪法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受到社会保险法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住房公积金。同时,劳动者有权依法查询、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关于财产权的规定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财产,职工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
三、江苏省公积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公积金缴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和金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江苏省也制定了相应的缴存比例和上限标准。
公积金账户设立和管理:单位和职工在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公积金账户,由管理中心负责账户的管理和服务。
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职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包括购房、建房、还贷、退休等。同时,公积金还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住房等。
公积金管理和监督: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全省公积金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积金制度的合法、合规和有效运行。
四、结论
江苏省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加强对公积金制度的法律监管和保护,既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