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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法规解析:个人缴纳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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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02 09:55: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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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何缴纳公积金

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具体办法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监督实施。

个人缴存公积金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将每月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个人缴存比例一般为5%-12%,具体比例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

定期调整缴存比例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对缴存比例进行适时调整。调整时,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并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

二、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购房贷款

职工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具体条件和程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公布。

租房补贴

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具体条件和程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公布。

提取条件

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大病医疗;失业;退休;提前还清购房贷款等。提取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办理。

转移接续

职工在职期间换工作或者调动工作的,原单位应当自职工离职或者调动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新单位应当自职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或者合并手续。

三、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未补缴的,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拒不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检查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职工、用人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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