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这些分类是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分类进行了修订和规范化的重要依据。其中,感染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具有损伤性的医疗废物;病理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具有病理学特征的医疗废物;药物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过期或者变质的药物及其包装物、废液等;化学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这些分类是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分类进行了修订和规范化的重要依据。其中,感染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具有损伤性的医疗废物;病理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具有病理学特征的医疗废物;药物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过期或者变质的药物及其包装物、废液等;化学性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产生的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