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是外省市人员,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省市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等,您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护照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
申请人的照片。照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照片标准》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 背景为白色或浅蓝色,无边框;
- 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 照片尺寸为33mm×48mm。
其他申请材料。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如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在办理护照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办理护照的申请人应当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在中国境内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不得再申请中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护照的行为是违法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办理护照时务必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切勿参与任何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