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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案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网络诽谤案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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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15 11:44: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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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案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方式是指在网络诽谤案件中,如何收集和固定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罪,应当具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损害他人名誉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规定了利用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严重危害网络秩序、侵害公民权利犯罪。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追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诽谤案件日益增多。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网络诽谤案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问题。

一、证据的种类

在网络诽谤案中,常见的证据种类有:

文字证据:包括网络聊天记录、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电子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

物证:包括涉及侵权行为的网址、域名等;

证人证言:指当事人、证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二、证据的收集

合法途径:当事人可以通过截屏、拍照等方式收集网络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截屏、拍照等方式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公证取证: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法院调查:在必要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调查令,要求法院对涉案网络证据进行调查。

三、证据的固定

时间性要求:网络证据具有易删改、易丢失的特点,因此应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尽快收集和固定证据;

完整性要求:网络证据应当尽量完整地反映案件事实,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合法性要求:收集和固定网络证据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可读性要求:网络证据应当便于法院审查和认定。

四、证据的运用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会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具有证明力。对于具有证明力的网络证据,法院会采纳作为定案依据。同时,法院还会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证据,法院可能会予以排除。

在网络诽谤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是至关重要的。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也应当依法公正地审理此类案件,确保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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