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伤残鉴定是指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损伤或疾病进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属于工伤,并评定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流程包括: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环节 。
一、工伤鉴定的定义和目的
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进行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损失程度的鉴定。工伤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职工的工伤伤残等级,为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提供依据,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赔偿依据。
二、工伤鉴定的流程
工伤发生后,职工应向所在单位报告,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劳动保障部门接到报告后,将组织调查核实事故原因、伤情、治疗情况等,并对职工进行初步伤残鉴定。
初步伤残鉴定结果不明确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鉴定。
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初步鉴定结果和进一步鉴定结果,认定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损失程度。
劳动保障部门将鉴定结果告知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工伤鉴定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工伤鉴定的主体:工伤鉴定由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工伤鉴定的程序:工伤鉴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工伤鉴定的标准:工伤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职工的实际伤情和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进行。
工伤鉴定的结果与赔偿: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损失程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给予职工相应的赔偿。
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工伤鉴定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