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每个处分种类的影响期不同,具体如下:
- 警告:6个月;
- 记过:1年;
- 记大过:2年;
- 降级:3年;
- 撤职:5年;
- 开除:终身。
一、政务处分的种类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党籍
二、政务处分的法律意义
维护国家法制权威,保障公民权益。
促进政府机关廉洁从政,推进反腐败斗争。
规范公务员行为,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