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汽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工具。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升。其中,追尾事故是最常见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追尾事故的法律责任及扣分规定如下:
一、法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发生追尾事故时,后车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或者财产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当标明危险标志并迅速通知前方车辆行驶方向和距离。
后车驾驶人应当在现场等候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如因特殊原因需离开现场的,应当留下联系电话,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前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停车的,承担全部责任;因紧急避险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减轻前车驾驶人的责任。
因前车驾驶人的行为导致追尾事故的,前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追尾事故除外。
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可以通过报警、调解等方式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事故认定。
二、扣分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因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可以并处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每次扣12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每次扣16分;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每次扣12分、吊销驾驶证。
追尾事故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还会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因此,我们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