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名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代理人是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隐名代理行为,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就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无确切证据证明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只约束代理人与第三人。
隐名代理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
隐名代理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现象,它指的是一方(委托人)通过另一方(代理人)代表其进行法律行为,但实际上并不知晓代理人的身份。这种代理形式在商业活动中十分常见,例如股东协议、合同签订等。然而,随着隐名代理的普及,其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效力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和实践探讨两个方面对隐名代理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