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占罪立案标准为:
1.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2.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
一、侵占罪概述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占罪是一种刑事犯罪,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
构成要件
(1)主体: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他人财物;
(3)目的:非法占有;
(4)行为: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5)结果:财物被非法据为己有。
立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行为人实施了侵占行为;
(3)行为人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
(4)财物被非法据为己有的事实已经确定。
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故意侵占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6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认定为‘情节较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占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本解释所称‘侵占’,是指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有为自己所有或者代为保管的行为。”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构成要件和立案条件。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审理侵占案件时,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进行判断,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