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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与权力(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与权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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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27 14:00: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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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等。

在经济生活中,当一个公司或个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就会面临破产的风险。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清理破产财产,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的制度。破产管理人是由法院指定的,负责处理破产事务的专业机构。他们的职责和权力是破产法的核心内容。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他们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确定企业的财产总额和各债权人应得的份额。然后,根据债权人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税款等必要的费用,最后将剩余财产按照法定顺序分配给各债权人。

破产管理人有权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他们可以将企业的固定资产出售、租赁或者抵押,以获取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同时,他们还可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拍卖,所得款项也用于清偿债务。但是,在处置资产时,破产管理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破产管理人还有权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方式。在企业重新运营之前,他们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并报请法院批准。在企业重新运营后,破产管理人应当努力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以尽快恢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清理破产财产、维护债权人利益和保障企业重新运营。他们在行使职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滥用职权或者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破产制度的有效运行,保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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