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赔偿是指在网络侵权行为中,因侵权人的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失,而被侵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不得传播违法信息。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本文将结合一位资深律师张培强的实务经验,对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一、网络侵权的定义与类型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侵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权等人身权益;
扰乱网络正常运行,损害公共利益。
二、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以过错为基础的举证责任原则。即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未实施侵权行为或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三、网络侵权责任的主体与承担方式
网络侵权责任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信息的传播。因此,网络运营者是网络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者。网络用户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转载、发布他人作品,或者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等行为也可能构成侵权。
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的方法为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等。如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原因使权利人免受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无法恢复原状的情形,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