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的“违法所得”,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合理支出后的余额。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违法所得”,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组织他人偷渡境外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合理支出后的余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的“违法所得”,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合理支出后的余额。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违法所得”,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组织他人偷渡境外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合理支出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