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上海本地宝的资料,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含15平方米)。
一、上海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
《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明确了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定义、购房条件、申请流程等基本原则。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管理、供应、交易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对购房者权益进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了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对购房者的产权保障有所规定。
二、上海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解析
购房条件:申请人需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7平方米。
申请流程: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初审、公示、复审等环节,最终由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产权归属: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不得转让、赠与或者抵押。但购买人可以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并在一定年限后可以转让。
交易限制:经济适用房在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未满5年的房屋不允许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三、上海经济适用房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法律风险:购房者可能面临合同纠纷、产权争议等问题。
应对策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仔细核对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在取得产权后,要加强物业管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