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照办理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中国公民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换发、补发护照。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根据《护照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其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隐瞒或者伪造事实,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护照办理的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准备好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填写好的申请表。
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交给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或者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受理与审核: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将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修改信息。
缴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护照工本费。
制作护照:缴费完成后,出入境管理部门会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邮政局制作护照。通常情况下,护照的制作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领取护照: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凭领证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护照。领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普通护照的申请、审批签发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
具体流程如下:
1.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A、本人身份证;B、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3. 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所需材料。
4.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旅行证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5. 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制作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