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又称为重复犯罪或加重犯罪,是指一个人在一定期限内或者距离上一次犯罪行为未满法定刑罚执行完毕后的时间内再次犯罪的行为。在中国刑法中,累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便对累犯进行适当的处罚和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主犯累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前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又犯罪的。对于主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从犯累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前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又犯罪的。对于从犯累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前科累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罪犯。对于前科累犯,在决定是否适用刑罚时,应当考虑其前科情况,对其进行从重处罚。
特定累犯:指具有特定身份或者特定原因的罪犯,如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等。对于特定累犯,法律有针对性地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累犯的法律规定旨在加强对累犯的打击和预防,以保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同时,累犯的处罚也体现了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使其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特别累犯则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犯罪的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