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上限:“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一、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民间借贷利息的相关问题
利息计算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因此,出借人在收取利息时应确保利息已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
利率上限: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应注意遵守这一规定,避免涉及高利贷等问题。
逾期利息计算:对于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逾期未还款的金额乘以逾期利率(通常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利息抵扣: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因此,出借人在收取利息时不能要求借款人将利息抵扣本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抵扣,应在实际还款时进行结算。
利率争议解决:对于因利率问题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判决。